校園霸凌事件全方位處理手冊

黃金 30 分鐘處置至輔導結案之完整實務指南

1-1 立即處置與現場封鎖
§17, §20
  • 制止與隔離: 第一時間制止行為並將雙方「實質隔離」在獨立且有監控的空間。
  • 急救與生命優先: 判斷傷勢,優先送醫並指派專人全程陪同(通報衛生單位)。
  • 證據保全: 封鎖現場,針對環境、掉落物品進行多角度拍照錄影(不得移動現場物品)。
📋 5W1H 調查筆錄實務細節

※ 應執行一對一談話,記錄事實但不得進行強迫性訊問。

Who (何人): 行為人、被行為人、在場目擊證人。
When (何時): 具體日期、確切時間(包含節次)。
Where (何地): 發生的精確位置(如:某樓層死角、廁所後方)。
What (發生何事): 具體描述衝突內容(言語辱罵、肢體碰撞、毀損物)。
Why (起因為何): 探詢雙方導火線或是否有長期積怨。
How (處理情形): 現場制止過程及醫療介入細節。
3-1 輔導機制、學權保障與追蹤
§38, §45
  • 彈性處置: 調整被行為人出勤紀錄、成績評量,不影響其受教權。
  • 輔導啟動: 霸凌成立後立即啟動輔導計畫,包含心理、法律、醫療協助。
  • 長期追蹤: 確認改善後結案,追蹤期應持續 至少一學期 以防報復。
3-2 申訴、救濟與行政陳情
§48, §49, §63 [cite_start]

行為人救濟: 對結果不服者,依「學生申訴辦法」提起申訴 (§48) [cite: 50, 52, 142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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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行為人救濟: 對結果不服者,向主管機關提起陳情 (§49) [cite: 53-54, 137-138]。

⚡ 校安即時威脅保護與遞送 SOP
核心目標:確保受威脅學生的安全感達到 100%。
  • 安定情緒: 移至安全空間,承諾保護安全並確認威脅情報(時間/地點/嫌疑人)。
  • 放學部署: 放學前 30 分鐘 校門口定點部署,顯現警示力。
  • 安全遞送: 親自引領學生至門口,親手交付與家長(面交確認)。
  • 巡查協定: 與警方簽署安全支援協定,視需求巡邏校外脆弱區域。
師對生:教職員工為行為人
§19, §22, §38, §39
小組組成比例: 應納入校外委員,且女性委員應占成員總數 1/3 以上
  • 隔離措施: 調整職務或暫時性隔離,重大案件報准後「暫時停聘」。
  • 懲處決議: 由教評會或考績會審議,最重可解聘或永久不得聘任。
校外人士霸凌學生處理
§19, §20, §38
重點:學校職責為「調查」、「保護」與「司法移送」。
  • 調查義務: 雖無懲處權,仍須調查事實並將報告提供家長。
  • 司法協助: 主動協助報案,移送證據至警察機關或行為人所屬機構。
  • 校園禁入: 依規定採取禁止或限制該人士進入校園之措施。